為全面貫徹“清廉龍煤”建設要求,推動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有效落實,根據公司黨委、公司工作安排,公司紀委印發《關于“中秋”“國慶”期間對全體黨員及各級管理人員紀律提醒的通知》,切實提升“能力作風建設年”活動成果,防范“四風”問題反彈回潮,全力營造崇廉尚儉、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。
通知向全體黨員及各級管理人員做出十個方面的紀律要求:1、嚴禁違規收送各種禮品、禮金、電子紅包、有價證券等;2、嚴禁巧立名目,違規發放獎金、津貼、實物等;3、嚴禁用公款購買和贈送月餅、煙酒等節禮;4、嚴禁公款吃喝、超標準公務接待或接受下屬和關聯單位組織的宴請、旅游、娛樂等活動安排;5、嚴禁公款旅游、公款報銷個人費用;6、嚴禁公車私用、私車公養或利用職務之便向下屬和關聯單位借用車輛進行私人游玩、探親訪友等;7、嚴禁借節日之機違規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借機斂財;8、嚴禁違反疫情防控規定要求,不履行請假報告制度擅自外出等;9、嚴禁出勤人員脫崗漏崗、班中飲酒、帶班不入井或入井時間不夠、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違反工作紀律行為;10、嚴禁組織或參加封建迷信、“黃賭毒”等活動以及酒駕、醉駕等妨礙社會管理秩序行為。
通知強調,公司各級黨組織要提高政治站位,全面履行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,切實強化從嚴治企的責任擔當,把中秋國慶期間紀律提醒的《通知》傳達到區科、段隊、班組每名黨員干部,并做到機關工作人員和副總師以上干部人手一份,逐級傳導壓力;要通過組織開展廉政警示談話、紀律作風檢查等方式,勤提醒、嚴要求,引導各級黨員干部守紀律、講規矩,堅決抵制不良風氣侵蝕。
通知要求,各單位的黨政主要領導和班子成員要認真履行“第一責任人”職責和“一崗雙責”,不僅要以身作則、以上率下、尚儉戒奢、厲行節約,帶頭令行禁止、廉潔過節;而且要嚴格落實公司黨委《黨風廉政建設“三級包保”方案》和公司紀委廉政主題教育、員工法制教育等工作要求,主動加強對分管系統和單位的黨員干部教育、監督和管理,對出現的問題要敢抓敢管,防止管轄范圍內的黨員干部出現違規違紀行為。
通知明確,公司紀委將采取委內業務室和派駐紀檢組聯合檢查、派駐紀檢組跨轄區檢查等方式,突出放假期間、夜間時段和關鍵崗位重點,全面加強中秋國慶期間的紀律檢查和作風整飭,確保及時糾正各類問題和偏差;對發現的頂風違紀行為和“四風”問題,不但對違紀者進行嚴肅處理,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,并在公司紀委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通報》上點名道姓通報曝光,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,推動優良作風化風成俗。各派駐組要向轄區單位公布信訪舉報電話,優先查處違反節日期間紀律提醒《通知》的問題線索,做好節日期間監督檢查情況和轄區單位作風建設情況的收集與整理。